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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壓保護措施
防止過電壓對電力系統的危害而采取的措施。主要有: 在輸電線路和變電所設置避雷線和避雷針,防止直接雷擊;對重要的旋轉電機采取電纜進 (出) 線并設置避雷器以防止雷電波的侵入; 采用并聯電抗器限制工頻過電壓; 對斷路器加裝并聯電阻以限制操作過電壓。特別是正確地選用避雷器可以限制常見的大氣過電壓和操作過電壓。近年來出現的金屬氧化物壓敏電阻,為380伏/220伏低壓配電線路及設備提供過電壓保護器件。
低壓保護措施
下列電動機應裝設低電壓保護,保護裝置應動作于跳閘:
(1) 當電源電壓短時降低或短時中斷后又恢復時,為了保證重要電動機自起動而需要斷開的次要電動機,保護裝置的電壓整定值一般為電動機額定電壓的60%~70%,時限一般約為0.5s。
(2) 當電源電壓短時降低或短時中斷后,根據生產過程不允許或不需要自起動的電動機。保護裝置的電壓整定值一般為電動機額定電壓的40%~50%或略高; 時限一般較主保護大一時限階段,取0.5~1.5s,保護可無選擇地動作。
(3)需要自起動,但為保證人身和設備,在電源電壓長時間消失后需從配電網中自動斷開的電動機。保護裝置的電壓整定值一般為電動機額定電壓的40%~50%,時限一般為5~10s。
低電壓保護的接線應盡可能滿足以下要求:
(1) 當電壓互感器一次側及二次側發生各種斷線故障時,保護裝置不應動作。
(2) 當電壓互感器一次側隔離開關因誤操作被斷開時,保護裝置不應動作。
(3) 0.5s和9~10s低電壓保護的動作電壓應分別整定。
(4)應采用能長期耐受電壓的時間繼電器。
電動機數量較多時,采用集中動作低電壓保護的接線。當變、配電所由蓄電池供給操作電源時,保護原理圖中電壓繼電器KV1~KV3及時間繼電器KT1作為低電壓保護0.5s跳閘之用; 電壓繼電器KV4及時間繼電器KT2作為低電壓保護9~10s跳閘用。